
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水晶光电,证券代码:002273)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称,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深改哲新”)近期完成部分股份减持,持股比例从5%以上降至5%以下股票正规配资开户,不再是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。本次权益变动系深改哲新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,不触及要约收购,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。
减持实施情况:集中竞价减持387.32万股持股比例精准降至4.999995%
公告显示,深改哲新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,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水晶光电股份387.32万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0.2785%。本次减持完成后,其持股数量从7340.47万股减少至6953.15万股,持股比例从5.278516%降至4.999995%,恰好低于5%的重要节点。
股份性质
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
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
股数(万股)
占总股本比例(%)
系履行前期减持计划剩余额度仍可减持约988.58万股
本次减持是深改哲新落实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。回溯公告,水晶光电于2025年9月23日发布《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66号),深改哲新计划在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期间,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75.90万股,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.99%(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.00%)。
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,深改哲新已实施减持387.32万股,占计划减持上限的28.15%,剩余可减持额度约988.58万股。公告明确,本次权益变动符合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情况。
权益变动不影响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保持稳定
水晶光电在公告中强调,本次权益变动后,深改哲新不再是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,但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星星集团有限公司,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。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、日常经营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。
根据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由于深改哲新持股比例降至5%以下且权益变动触及1%整数倍,公司已同步披露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,详细内容可查阅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。
备查文件提示
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备查文件包括《股份减持至5%以下的告知函》及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,投资者可通过公司信息披露渠道进一步了解详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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